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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文艺座谈会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和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相关工作部署, 围绕新时期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美术书法等艺术教育和文化活动的积极作用, 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提升美誉素养,成长为对祖国建设的有用之才,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同时,为红领巾艺术团选拔团员, 为国家储备优秀艺术人才。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等单位决定于2016年2月至8月继续联合举办第十三届“星星火炬” 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书法美术展评)活动。

主办单位

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支持单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喇叭栏目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红领巾爱心基金

承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上海活动管理办公室
上海朝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上海可亦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星宝宝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李文革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书记、主任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高 崎 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秘书长

主 任:
宋树春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团长

副主任:
王守坤 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副秘书长
李晓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专题部副主任、高级编辑
王英强 中少事业文化交流中心主任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主任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红领巾爱心基金秘书处秘书长
徐海涛 中少事业文化交流中心副主任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副主任

秘书长:宋树春(兼)

成 员:
曲荣水 辽宁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郝福振 山东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汪 妙 浙江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聂坤华 重庆市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赵勇红 新疆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吴晓栋 江苏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刘凯峰 江西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常务理事
鲍英强 内蒙古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万 民 湖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郭贵平 山西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何 颖 河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陈 曦 云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马爱松 河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陶 斌 青岛市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刘 韵 广东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张 莉 宁夏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高 娟 陕西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张 艳 北京市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彭炅光 广西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李丹春 四川省成都南充遂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李 越 甘肃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范士彪 湖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林伟民 福建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王 巍 吉林省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邱外根 上海市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金崇俊 贵州省黔南州组委会主任、红领巾艺术团理事

艺术顾问:
欧阳中石 著名书法家、教育家
刘大为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张 彪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驻会副主席
范惠民  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著名画家
晁岱双  国家博物馆研究员、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博士生
刘丽萍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版画院研究员
董从民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
     中国油画协会东北创作中心副秘书长
韩洪伟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专职画家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创作及理论博士
刘秋阳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中东书画院院长
     人民大会堂美术创作基地创作员
     中国书画名家联合会副主席兼评审委员会主任
邢晓林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壁画学会理事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美术专业主任
哆来咪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芝麻哥哥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小时姐姐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彩虹姐姐 北京电视台卡酷频道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评委会

特邀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央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单位的知名专家
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活动组别

学 前 组:4-6岁
小学A组:1-2年级
小学B组:3-4年级
小学C组:5-6年级
初 中 组:1-3年级
高 中 组:1-3年级

报名方式及要求

(1)所有报名选手均需在线上填写网络报名表,提交1-3幅作品,以拍摄作品照片电子版上传。
(2)所有报名选手均统一在线上报名即可。
(3)获奖选手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展评,全国总展评以现场作画、书、制作的方式进行,选手需自带笔墨、工具及纸张等,按组别与类别到活动现场进行推选创作。

作品主题

以“歌颂祖国、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反映当代青少年时代风貌。

作品类别

1、书法作品(软笔、硬笔);
2、美术作品:以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美术类的十二种内容为主,具体为:中国画、素描画、水彩(水粉)画、漫画。

特别说明

本次上海站推选活动全部以线上作品征集为准,不进行线下评选。组委会对展览作品、选手肖像、图片等拥有版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和出版权,即无偿使用权。

活动日程安排

上海站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中信国安第一城举办全国总展评活动:2016年8月中旬

上海站奖项设置

金奖10%、银奖20%、铜奖20%、优秀奖50%

后续活动

1、红领巾艺术团将从本届活动中吸纳部分特别优秀的选手参加艺术团,并颁发团员证。
2、拟组织红领巾艺术团团员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等多项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

选手守则

为确保活动安全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使选手在良好的氛围中发挥出最佳水平,特制定如下守则,请全体选手认真遵守。
1、服从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期间未经本地区活动主任报请全国组委会批准,选手一律不得擅自离开驻地,否则后果自负。
2、尊重评委、领队及现场工作人员,团结同学,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选手。
3、注意人身安全,严禁进入有危险的区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应交宾馆前台保管;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4、严格遵守宾馆、餐厅的有关规定,不损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在活动场地内大声喧哗。如有上述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全国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消活动资格。
5、对全国组委会的工作如有意见,应通过地区活动领队向全国组委会相关部门反映,严禁不按程序反映问题。
6、以上守则请活动选手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全国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活动资格。

评委守则

1、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树立评委的良好形象。
2、本着对活动负责,对活动选手负责的精神,自觉遵守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以选手的实际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不打关系分、感情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回避与选手、领队、陪同人员的私下交往,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未经全国组委会批准,不得随意发布评审的有关信息。
5、自觉接受全国组委会和广大选手、领队、家长的监督。
6、违反本守则经查证属实者,全国组委会将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特别声明

1、全国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内容、时间、场地等进行调整。
2、所有参加展评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地方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的领导和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迟延报到、误餐、提前返程等概不退费、接送站。
3、上海站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本届活动上海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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